您好,自承包合同生效时起算。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 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法》第127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