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和你家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红十字会联系看看能不能有所帮助。按照你的条件没有问题的。以下是我国《收养法》关于收养人资格的限制: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其中第八条的原因,所以最好通过民政部门去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