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A、B两地相距125千米,甲乙两人分别骑自行车从两地出发,相向而行;丙骑摩托车以63km⼀h的速度,和甲

2025-05-13 13:29:02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15+12/37
约等于15.32
由于丙和甲拉开距离的速度是54km ,缩小距离的速度是72km
丙和乙相遇时与甲拉开距离再和甲缩小距离相遇,分为前段和后段,后段丙和甲相遇走的距离就是前段和甲拉开的距离,用的时间比为72:54=4:3
丙走的距离是甲的距离+75+(乙后段走的距离)*2=125+1/7(乙走的距离)
列方程
(50-9t)/7+125=63t
t=37/18
乙速=50/t-9=15+12/37≈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