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就业协议书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件,那就是合法的,否则,可能存在完全不合法或部份条款不合法的情况。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如果就业协议书包含工作期限、工资待遇、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劳动合同要项也可以视同合同。
你讲的这份就业协议书应该就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未必名字就必须叫劳动合同,只要里面含有属于劳动合同应该约定的内容就可以的。
肯定是不合法的。一旦受伤,你的合法权益是得不到保障的。必须要求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是对你自身权益的保障。!
不合法呀。。。。。。。。
没签劳动合同,对自己少了一份保障,对用人单位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