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金融管理部门或者中央银行确定的利率,通常称为官定利率或官方利率,也叫法定利率,是国家为实现政策目标采取的一种经济手段。它反映了非市场的强制力量对利率形成的干预。
在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前,中国的利率基本上是官定利率。在近20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随着资金分配和融资格局的变化,市场利率在利率体系中的比例已逐渐加大。官定利率和市场利率是从资金价格决定权的角度来分析利率形式的。实际上,在统一的官定利率背景下,由融资形式多样性、一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分割等因素所决定,市场利率也会有多种表现。例如在中国,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和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其市场利率水平也有相当的差距。
我国资金市场开放不久,尚没有真正形成由资金供需状况决定的利率,资金市场上的利率实际上是以银行利率为基础,即按略高于银行利率的原则由资金市场管理部门制定。市场利率略高千银行利率,是因为到市场上筹资的单位的信用大部分不及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