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根据法律规定:1、其女是雇员,其父是雇主,如果其女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其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不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其女自己承担责任,其父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其父亲能够帮其女赔偿,法律也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