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审限为四十五日,从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必须出裁决,但特殊情况下经本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的,可以延长不超过十五日,另外送达期间等法定期限不计算在审限内。但仲裁裁决后不一定就能拿到钱,非终局裁决的话,用人单位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取诉讼;单位服裁或者终局裁决下劳动者服裁的,单位不积极主动履行的话,劳动者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有可能拿到钱。
十五日内
半月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