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承担治安处罚责任的年龄界限是如何划定的?

2025-05-17 15: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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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未成年人承担治安管理处罚的年龄界线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十二条和第二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
  第十二条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回答2:

未成年人承担治安处罚责任的年龄界限为:不满十四岁的人,免予处罚,但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从轻处罚。满十八岁的人为成年人,承担完全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