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刑事醉驾案不可以到交警局销案,因为醉驾需要负刑事责任,不可以销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醉驾入刑
什么叫销案呢? 刑事案件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如果法院判决结束,意味该案已经终结,也就是说销案了。不用你自己去。你想问的是案底对么?那个是不能够消除的,但是依据新刑诉法,除了公安机关因侦查需要或有关国家部门因需要而查询的外,案底要秘密保管,不是一般就可以查到的
这是公诉案件,不是个人能够销案的,必须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审判才可确定罪行轻重,如何处罚。如果法院判无罪,可以当庭宣布,当事人就可以获得自由。如果这类案件在公安机关销案,将来一旦查究起来,谁给你办的谁就会倒霉,会以徇私枉法定罪判刑的。你自由了,他却失去自由和公职了。如果法院已经审理完毕,就按法院的判决执行就可以了,也用不着到公安再销案了。
关于酒驾的处罚标准分为二档:
1、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20毫克,并小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酒后驾车;
2、大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醉酒驾车
附详细说明:
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司机醉驾将受刑罚。
关于酒驾醉驾修改后的法律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查醉驾由专业交警处理
刑法修正案(八)中最引人关注的一点,是将醉酒驾驶纳入其中。在刑法133条中增设了新的条款:“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你的销案是什么意思。案件走完程序了,公安机关会有刑事判决的记录的,不存在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