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物品是商品!!!但属于违反法律流通的商品,但不能掩盖它的商品属性,原因如下:
商品就是为交换而生产(或用于交换)的对他人或社会有用的劳动产品。或简单的定义,即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商品的定义包含三层意思,从而界定什么是商品:
第一,作为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产品。换句话说,如果不是劳动产品就不能成为商品。比如,自然界中的空气、阳光等,虽然是人类生活所必需,但这些都不是劳动产品,所以它们不能叫做商品。
第二,作为商品,还必须要用于交换。商品总是与交换分不开的。也就是说,如果不是用来交换,即使是劳动产品,也不能叫商品。比如说在古代,传统的男耕女织式的家庭生产,种出来的粮食和织出来的布,尽管都是劳动产品,但只是供家庭成员自己使用,并不是用来与他人交换的,因而也不是商品。
第三,对他人或社会有用。没有用就不会发生交换,有用才能发生交换。劳动产品,只有当它经过交换而转移到别人手中时,才成为商品。
不算进口,未经过中国海关正规手续进口过来的,在法律上中国政府是进口产品,被相关部门查处都是要没收、罚款或者严重者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进口.意思就是 物品从国际进入内地关口....和他进口的渠道没关系..走私只能说它进来未交税.属于灰色进口货物
也应该算 不过这个属于灰色清关
这种产品不能出现在实体店出现 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