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没有检察院,只有地方检察官, 联邦政府的检察官由司法部长兼任。
检察院是一些国家和地区(如中国大陆、中国澳门、意大利等)中设立的司法机构。大部分国家没有这个机构。美国没有。
在美国各级法院(联邦、州、县)都有检察官,负责起诉。检察官在美国各地有多个名称,包括地区律师、起诉律师。
美国的检察制度具有“三级双轨、相互独立”的特点。不同级别的检察机关,无论“级别”高低和规模大小,都是相互独立的。
美国的检察机构分设在联邦、州和市镇三级。美国司法部是美国的最高执法机关,司法部长同时担任总检察长,下设首席检察官一名和在总检察长要求下设副总检察长一名,根据法院划分的94个法区,分别任命94位检察长。
总检察长的任命由总统提名,参议院审议通过;94位检察长由参议院认可,总统任命。司法部下属5大部门:部领导办公室、综合管理部、诉讼部、法律与政策部、调查与执法部。
其中部领导办公室包括总检察长办公室、副总检察长办公室、助理总检察长办公室、首席检察官办公室。
扩展资料
美国司法制度受到经济基础、政治体制、社会需求、利益平衡、传统习惯、文化等社会因素以及特定的历史条件的制约。
美国是英、美法系国家。独立前,原13个殖民地基本沿袭英国的法律传统,又根据各自需要自立法令,自成司法体系。
独立后,1787年美国宪法对司法权作了原则性规定,1789年美国国会颁布的《司法条例》规定了联邦法院的组织、管辖权和诉讼程序,逐步形成了现有的司法制度。
美国司法制度的主要特点有:贯彻三权分立的原则,实行司法独立;法院组织分为联邦和地方两大系统;联邦最高法院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司法制度
检察院是一些国家和地区(如中国大陆、中国澳门、意大利等)中设立的司法机构。大部分国家没有这个机构。美国没有。
在美国各级法院(联邦、州、县)都有检察官,负责起诉。检察官在美国各地有多个名称,包括地区律师、起诉律师。
美国的检察制度具有“三级双轨、相互独立”的特点。不同级别的检察机关,无论“级别”高低和规模大小,都是相互独立的。
美国的检察机构分设在联邦、州和市镇三级。美国司法部是美国的最高执法机关,司法部长同时担任总检察长,下设首席检察官一名和在总检察长要求下设副总检察长一名,根据法院划分的94个法区,分别任命94位检察长。
总检察长的任命由总统提名,参议院审议通过;94位检察长由参议院认可,总统任命。司法部下属5大部门:部领导办公室、综合管理部、诉讼部、法律与政策部、调查与执法部。其中部领导办公室包括总检察长办公室、副总检察长办公室、助理总检察长办公室、首席检察官办公室。
在上述部门工作的检察官即美国联邦检察官。在全美国共有9250名联邦检察官,其中4835名是分别随同94位检察长分散在94个法区工作,其余的都分散在上述的5个大的部门中。
美国是个联邦制的国家,实行的是三权分立,即:立法权——国会的参众两院;行政权——政府;司法权只是指的法院。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是政府执法部门的最高长官。由于其联邦制的特点,除了以上联邦层面上的机构外,美国的51个州都分别有独立的议会和地方法律并且据此产生了不同特点的检察制度,各州任命各自的检察长4年一任,设立形态各异的检察署。除了每个州检察署以外还有各地区检察署或称市级检察署。这些市级检察署一般与州检察署无隶属关系,只是从理论上受州检察长的监督,但是,从实践来看,州检察署或州检察长不直接插手案件的起诉或处理。
据统计,全美共有2350个州级和市级检察署,5.5万多名检察官,但是上述检察署中75%的检察署,辖区内的人口不足8.7万人。这些检察署的工作以处理较严重的刑事案件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