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有效规避合同管理风险和解决合同纠纷

2025-05-15 12: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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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参加建设的单位及专业也越来越多,而且工期要求越来越短。还有不可摆脱的自然环境,现场条件及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几乎没有不存在风险因素的工程。因此,慎重分析研究各种风险因素,在签定合同中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发生是十分重要的。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对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减少或避免合同风险的对策建议。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必须采取积极有效且合法的方法解决。一、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问题1、建设工程合同主体是否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应切实注意承包人的资格。因为一项工程,事关重大,其不仅关涉到财产的损失,而且关涉到工程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合同当事人的选择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至关重要,选择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是否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的资格。(2)承包人的资金状况。(3)承包人的人才技术状况。(4)承包人的信誉。(5)承包人的建设工程经验。2、建设工程总包与分包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其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部完成,要看建设工程项目的大小和承包单位的技术力量而定。不过,往往不是一个单位能够完成的。因此,在合同的签订形式上、就存在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两种具体形式。它分别由勘察、设计、施工三项工程组成。可以包给一个单位签订总包合同再由总包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各分包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的进度、质量,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对总包单位全面负责。而总包单位则对建筑单位全面负责。这是规定第一种签订合同的形式。至于规定第二种签订合同形式是:勘察、设计、施工三项工程,按其规定工程项目不同性质,可划为两个主要方面分别签订合同,也就是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合同。根据其工程项目大小的具体情况决定,建设单位可与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签订合同。3、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其合同的主要条款,即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核心,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它既是顺利履行合同的保障,也是合同争议时解决纠纷的依据。对此必须详细明确的加以规定。应严加杜绝口头协议。二、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在实际建设工程中,由于合同人员素质不高或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够明确、严谨等原因,导致签定的合同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中对于甲乙双方所承担的风险未明确界定或界定的不够合理2、合同条文不完整,隐含潜在的风险。3、合同中仅对一方规定了约束性条款的不利合同风险三、产生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合同依法订立后,履行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纠纷。合同纠纷,又称合同的争议,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对合同履行的情况和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或对违约责任承担问题所产生的不同看法。1.选择订立形式不当。《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合同标的权利义务内容选择合同订立形式。不同行为的合同具有不同形式,在订立合同时更要注意选择合同订立的形式。2.主体不合法。《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是公民(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还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是订立合同的最基本的主体资格,此外,一些法律、法规对不同的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作为规定。如《建筑法》对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作了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的规定。3.合同条款不全,约定不明确。由此引起的纠纷相当普遍,也是造成合同纠纷最常见、最大量、最主要的原因。4.草率签定。有些合同当事人对权利义务法律关系认识不是十分清楚,法制观念谈薄,或对合同条款了解、理解不透,签定合同不认真,履行合同不严肃等,导致合同纠纷不断发生。5.缺乏违约具体责任。《合同法》第七章对合同违约作了具体规定。在签定合同时,对某一项违约事件,除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要具体约定支付若干金额、违约金、支付方式和时间。一旦出现违约事件,就不会对应支付多少违约金而产生纠纷。四、合同纠纷解决的方法《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和解。和解即协商,是解决合同纠纷的首选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有利加强纠纷各方的协作,利于合同履行。和解方法只需发生纠纷的各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不需要第三方介入,在协商过程中,采取互谅、互让的态度,换位思考、理解对方,不会激化纠纷,有利于各方加强协作关系,增强信任感,。自愿继续履行合同,使合同纠纷顺利解决。2.调解。纠纷各方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通过协商使合同纠纷得以解决。调解合同纠纷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在仲裁过程中发生的,即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由仲裁庭的组成人作为第三人进行合同纠纷的调解。第二种是在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案件时进行的调解,由审判员或合议庭组成人员作为第三人进行合同纠纷的调解。第三种是由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担任调解人,由当事人选择。 3.仲裁。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合同签约双方在签定合同时或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方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一种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仲裁遵循自愿原则、仲裁独立的原则、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的解决纠纷的原则等三项基本原则。综上所述,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且具有多样性,但绝大数纠纷是合同当事人主观原因造成的,为了预防和避免合同纠纷,就要求当事人加强法律观念和合同意识,认真签定合同,克服签定合同时易产生纠纷的因素,依法全面地履行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认真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使合同纠纷控制在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