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偿还。
从合同的角度,购房者在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并没有将地震导致房屋损毁的情况列入可以免除购房者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形,那么房屋是否损毁,银行贷款都需要按期偿还。
购房者和银行之间是一种结款合同,房屋只是该合同的抵押物。抵押物的消失或者价值递减,并不能免除购房者偿还债务的义务。根据《担保法》第51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物权法》第174条进一步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的,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等优先受偿。房屋的倒塌损坏并不是银行造成的问题,所以银行是没有责任的。
房屋因灾损毁怎么办?
房屋是家庭财产的“大头”,政府在防灾减灾救助上给予重点关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救灾资金和救灾政策都包含了因灾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部分。
专业人士表示,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有相关补助,农房统保可保雨灾,毁损房屋贷款依然有清偿义务。在水灾导致按揭房屋毁损、倒塌的情形下,房屋作为抵押物毁损、灭失,但银行抵押权并未消灭。
如果水灾仅导致按揭房屋部分毁损,银行可以就残存房屋行使抵押权,债务人对不足以偿还的部分仍负担清偿义务。如果水灾导致按揭房屋全部毁损,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
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债务人对不足以偿还的部分仍然负担清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