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1号我在桐庐某公司上班时不小心一只胳膊骨折了,这种工伤公司应给我们怎么处理?

2025-05-19 07: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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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是在工作中受伤,都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有权要求公司按照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为你申请工伤认定,并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认定及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胳膊骨折可鉴定为十级伤残。
治疗与休息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