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走工伤告公司?

2025-05-17 02:06:5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可以请一个律师代理,首先需要的是确立劳动关系,确立了劳动关系才能走工伤赔偿程序。否则,只能走人身损害赔偿(承揽合同关系,定作人没有过错时不予以赔偿),或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一次性赔偿的途径。而这些都不是你(凭你提问题的表达能力)能够做到的。
涉及的法律会有《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一次性赔偿办法》、《民法通(总)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
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回答2:

先找这些:劳动监察,市长热线,工会法律援助,如果有媒体朋友最好借助媒体力量把事情宣传出去。

回答3:

在哪干活就找谁,找工厂,给的是工厂干活。

回答4:

建议积极收集证据材料,准备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