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要看时间上的间隔。通常房东应该给合理时间对方搬走家具。而且必须尽通知提醒的义务。2.如果房东什么也不说,也不通知,而且在短时间内即把租客的东西扔了,当然存在过错。 .租赁关系结束,房子当然由房东管,此时房东没看好门,让租客还没搬走的东西丢了,也存在过错。3.通常这样突然结束租赁关系,房东必须给出一定的宽限期,让租客处理好东西,以及找其他地方租赁。 如果房东已经进了通知义务,并给出宽限期,(前提这些通知必须到达租客),但是对方仍不来拿,那就由租客承担其物品灭失的风险吧。
1,没有义务保管2,扔掉东西是要赔偿的,不是故意不锁门就没关系3,向法院申请将对方的东西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