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

2025-05-16 08: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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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国家之所以规定不让个人承担代扣代缴消费税的义务,主要是担心个人不按规定上解代扣扣缴的税款,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