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刑法224条有69800元不是传销之说吗

2025-05-21 01:07:0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那个东西就是变相传销高级传销!
你投资高起点就是为了让上边人拿钱快而已
你还真以为你能赚到更多钱?
到处都是拉不动人头的人,他们就发展自己的家人,结果越亏越多,到处都是倾家荡产
哈哈,当你投钱了,你的产品给你了么?
你亲眼见过那些产品么?为什么那些产品半年一年都没发下来?
真的有公司么?真的能赚大钱么?是不是有人伪造了这个模式?
为什么一天线也能上级别?五级三阶制是不是假的?到底能不能赚到千万?
哈哈哈,从头到尾都是骗局,还什么宏观调控,暗箱操作,阳光工程!
你问他们问题,他们都含含糊糊的回答不上来,只能给你弯弯绕,你就稀里糊涂的被洗脑了。

我看就是当地政府的腐败造就的传销毒瘤!和东莞的色情业一样,传销大头买通官员,无法无天!
电话稿,慰问,铺垫,刺激,间接想法,直接想法
呵呵,投21个三千8挣千万,一听就是骗局。
自己好自为之吧

他们通过交钱控制你的行为,你一旦交完钱,即便意识到是传销,你也不得不为了回本拉人头拉下线
他们通过洗脑控制思想,只要你被洗脑了,你就会深信不疑的骗家里钱骗朋友

传销,经济邪教!
打击传销,人人有责!

回答2: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并没有如你所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