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招聘考察和体检结果出来后的后续流程:
1.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报海洋与渔业厅党组研究确定后,按程序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间有问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及待遇
(1)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确定聘用后,5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或提出辞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3)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考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