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 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 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 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 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 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 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 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单位或个人 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 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 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 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 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 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 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 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也将依 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 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 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
非法雇用童工罪,是指违反劳动法规,就业参与到他们的身体和精神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严重损害童工。本罪的对象是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对象的侵权行为通常被称为童工。它们构成非法雇用童工罪。
按照刑法第244条的规定,并提交非法雇用童工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超过3年以上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6岁以内都是童工。。不严重。。
16周岁以下,灰常严重,没关系别搞
14岁以下,非法使用后果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