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院一审的判决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就是你签收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但是如果你的案件是属于“小额诉讼”案件的,当事人签收后就没有了上诉的机会了!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