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主责,对方次责。双方都有车损险。

2025-05-08 20:16:0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用管,反正保险公司已经确定了理赔方式和理赔金额了,这个就算是责任赔付合同生效了,不用管.
这样做稍稍有点不近人情,但是没办法,按规定来,就算是打官司你也不怕.而且放心,他也不会打官司的.

回答2:

只能按保险公司的,保险以修复为准
如果他觉得不满,你可以建议他去物价局估价,这样,拿着鲜章的物价局评估单,保险公司也认,但估价费保险公司不承担,一般物价局估价比较客观,估计也不会让他换车门。

回答3:

定损员不让换你就不要给他换,如果不想自己贴钱就听保险公司的。

回答4:

按保险公司只修不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