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现有政府经济运行调节力量较薄弱。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中枢”,发改委目前的工作偏重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其下属的经济运行局只负责工交行业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工作力量和机构级别都难以承担调节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职能。
其次,经济运行调节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紧密结合仍需加强。市场机制有时存在缺陷,比如,随着市场供求变化和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企业和家庭普遍大幅度减少储备支出,从储物转为持币,日常自有储备物资量能维持时间较短,如果市场供应某个链条出现问题,公共储备及应急能力又不能保障供应,经济运行出现问题便不可避免,在一些突发事件中公共储备的保障能力有时仍没有达到令社会满意的程度。
再次,经济运行调节的信息反馈欠通畅,纠偏功能不够完善。政府机构多次改革后,直接服务企业的部门大量减少;而已有部门传递信息比较滞后,或者重管理、轻服务,无法及时准确传递社会和企业对新政策出台的反应和其它呼声。比如,近年国家关税和出口退税多次调整,部分外向型企业已经营维艰;一些法律法规调整使企业制度性成本不断上升,中小企业难以承受;物价连续上涨造成原料供应紧张,企业采购成本明显增加;对一些政策出台时间的选择,政府态度和社会期盼仍有明显差异。这些问题如果长期积累便可能造成更大的经济问题。
同时,经济和社会运行安全稳定经常是联系在一起的,随着政府重视民生及现代媒体的发展,政府社会运行调节能力需提高,但现有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上都比较薄弱。进一步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完善应急机制,着力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社会安全保障水平,是转变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客观要求。
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此次大部制改革中,应强化政府调节经济社会运行的职能。建议如下:
1.以发改委负责经济运行的部门为基础,整合其它机构,组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部,现有其它政府机构的相关职能也可并入该部。
2.该部负责国家经济社会的日常运行调节,包括及时汇总监测分析国家经济社会运行动态信息,主管国家公共储备政策制定和实施,负责经济社会危机处理的动员、协调、保障,及时提出短期宏观经济政策建议,处理其它经济社会运行的重大问题。该部门必须拥有较强的公众和企业信息的收集处理能力。
3.国家经济社会运行部宜由一名国务委员兼任部长,以提高其对相关部门的协调能力。(
经济方面,要尊重市场所以政府的干预就会少一点,弱化并不等于没有,市场出现非客观因素是国家还是要调控的,而且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调控更有力度
政府就应该是服务型的政府,这样才可以得到人民的认可,尊重自然也会有,所以政府的社会职能要加强
首先,现在的经济体制是市场经济,通过市场的需求来调控经济,既适应形势的发展又节约政府资源,这是一方面,再者,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农业、服务、金融等各行业协调发展的经济体系,只需要国家在大的方针政策上进行引导,除非出现特殊情况,政府没有干预的必要;社会职能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思想意识也随着提高,改革开放带来的负面影响,在社会上造成一不良的影响,引起人们对社会的不满,从而,引起了一些不安定因素,已经对政府提出新的问题,必须解决社会分化所造成的矛盾,就这样政府的经济职能弱化,社会职能强化起来
因为要建设服务性政府
传统的管制型政府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有能力对社会、市场、团体以及个体实行大规模干预以实现自身意志的大政府,即“全能型政府”,其重要特征就是政府职能的过度膨胀。这导致了政府往往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了又管不好的事,把自己陷入具体、琐碎的事务堆里不能自拔。而许多公共事务政府又力不从心,由此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从而加深了政府、社会以及公民之间的不信任感。
如果政府以单一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将导致政府“经济人”行为的蔓延,扭曲了政府的行为。一方面政府往往以单一的经济发展目标取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生态协调发展的目标。政府在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往往舍去社会发展目标与公众需求,在教育、医疗、住房以及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严重滞后,背离公众目标,公众实际福祉降低。另一方面,对政府官员政绩的考核往往以地方经济发展指标作为主要依据。因此,部分政府官员为了政绩的需要,往往追求短期经济利益,热衷“伪创新”,进一步加大了社会发展成本。
因此,现代政府必须要做到职能转变,政府转变职能是需要坚实的社会基础作为铺垫的,也就是说如果政府在某些领域退出以后,社会上必须有机构、组织和人来承担这些职能。这些社会组织机构应当在社会管理中担当填补制约政府权力的空白、填补政府合法性空白、社会多元化需求空白以及在某些领域和政府竞争以提高效率,从而出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
政府职能在转变和创新中,要着眼于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做好“强化”、“弱化”、“转化”三篇文章。“强化”,就是强化区域调控职能,将工作重点从直接抓项目、办企业转到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上来,以科学的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公正的利益协调机制、完善的社会帮助机制、有效的公共安全机制、灵敏的社会预警机制,解决好扩大就业、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和弱势群体等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为社会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着力维护良好的法制、政策、人文、信用、服务环境。“弱化”,就是弱化政府微观管理职能,最大限度地削减政府在经济工作中的审批职能,严格规范政府的投资行为,把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交由市场去解决,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政府和市场能够有效克服自身缺陷,发挥彼此不能或难以相互替代的功能,实现政府与市场功能的良性互动。“转化”,就是将政府的社会职能向社会组织转化,将政府目前所承担的技术性、服务性和部门协调性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自治组织,变“全能政府”为“服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