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所实施的代理。无权代理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他人足以相信其有代理权的客观事实,行为人以本人名义而实施的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根本区别是:表见代理的,第三人有合理理由信赖代理人有代理权。无权代理的,第三人没有合理理由信赖代理人有代理权。(中间有卡顿,可剪辑)
表见代理与一般的无权代理相比就具有以下特征:其一,第三人误以为有代理权;其二,第三人产生误解的原因是由于客观上存在使其误信的情形;其三是第三人对误解的发生没有过错。与无权代理的根本区别是,表见代理能够产生与合法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代理人的行为后果由本人(被代理人)全部承担。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但有足使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的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