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城市的换工作,使用同一张社保卡。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扩展资料:
流程:
1、办理人或其代办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保中心办理换卡手续。
2、办理人或代办人办理补、换卡手续时须填写相应表格,并出具相关有效身份证原件。
3、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受理补卡申请后,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卡工本费(35元),缴费后领取缴费凭据。
4、经办人员办理补卡确认手续,出具受理回执单。
5、办理人或其代办人于规定工作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凭业务办理回执单到社保中心领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同一个城市的换工作,使用同一张社保卡。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以下简称发卡地区)应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流程,各项业务间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性,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卡的有效应用。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技术条件:
(一)建立为社会保障卡应用提供后台支持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库和适于用卡方式的信息网络;
(二)具备支持社会保障卡管理和应用的技术力量,包括人员、设备等,能够快速完成社会保障卡应用的系统布局;
(三)制定规范可行的实施方案,包括应用设计方案、费用解决方案、信息采集方案和具体发行方案等;
(四)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内部控制程序,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不需要重新换卡, 社会保障卡全国通用,以青岛市为例。
《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条 社会保障卡坚持一人一卡,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原则,逐步实现在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和申请相关待遇中的应用。鼓励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加载政府其他公共服务功能。
条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规范的社会保障卡密钥安全技术和应用管理安全保障体系,保障社会保障卡及各类密钥载体、终端设备、后台业务系统等安全可靠运行。
扩展资料:
《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条 合作银行营业网点须严格按照经办时限完成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整理业务;合作银行分行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要跟进制卡数据采集整理进度,督促所属营业网点按经办时限完成社会保障卡申领、数据整理等相关业务系统操作。
不符合社会保障卡制卡条件的,发卡银行营业网点现场打印“社会保障卡业务一次性告知单”,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协助申领人完成信息更正和补充工作。
第二十一条 社会保障卡个人化数据整理过程中,如果申领人提出不进行制卡的,发卡银行网点应及时上报合作银行分(总)行,由分(总)行进行系统回退撤销处理,并标注回退原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同一个城市的,换工作,使用同一张社保卡。新单位社保是办理增员,开始缴费后,社保卡就可以继续医疗保险报销使用
跨省市的,因为目前社保不联网,新单位是办理新参保,会重新制卡,当地社保局发当地的社保卡
之前外地的社保,需要自己在原来参保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由社保局出具缴费凭证,交现在参保地社保局才能把两地个人账户、缴费年限累计到一起
我和你也是差不多的问题,我是换了单位但每月还社保卡,前单位卡上的钱到现在都没有在卡上,但是电脑上查的到这钱,就是卡上没有了,去药店也刷不出来,所以,我觉得可能不会转吧,亲身经历,我同一张卡都转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