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骑电动车和自行车相撞,我是次要责任,认定为工伤。当时双方都受伤,经交警调节,协议书

2025-05-17 1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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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认定为工伤,即可全额享有医疗报销待遇,
2、如果你从对方那里已经取得了部份的报销,那么已经取得报销的部份不能重复报销;
3、另外:医疗时用的药品,必需是社保备案目录的药品,否则不能报销,因此,医疗时应当向医生讲明是工伤,否则用一些社保备案目录以外的药品是不纳入报销范围的。
另外:医疗时只能看工伤部位的病症,如看其他部们的病症,是没得报销的。
4、通常报30%的可能性很小,一般工伤都是百分百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