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伪麻美芬滴剂应口服,每4—6小时可重复用药,每24小时用药不超过4次,或遵医嘱。该药品的用量如下:0—3个月,体重为2.5-5.4公斤,应给药0.4毫升;4—11个月,体重为5.5-7.9公斤,应给药0.8毫升;12—23个月,体重为8.0-10.9公斤,应给药1.2毫升;24—36个月,体重为11.0-15.9公斤,应给药1.6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