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鉴定可以口头申请吗

2025-05-05 16: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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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民事诉讼中,鉴定是否可以口头申请没有明确的规定。
  按现有的通常做法,法院会要求当事人提交书面的鉴定申请。当然也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法院将鉴定申请的要求和内容进行记录,并由当事人进行签名确认。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