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外地打工好几年了,我们想离婚,直接在外地可以离婚吗?

2024-02-12 19: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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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在非双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可由夫妻其中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回答2:

你好
不行 带好双方户口本 身份证和结婚证都要原件 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回答3:

没办结婚证的情况话,直接拜拜就好了,如果有结婚证,要双方都同意。1、只能在夫妻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外地貌似不可以。

回答4:

必须回原来的办证地办理。

回答5: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