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行为的主体和客体是家庭成员。”解释一“明确指出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一定有害后果的行为,即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因此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和家庭暴力的对象只能是家庭成员,而涉及家庭成员以外的人的违法行为不构成家庭暴力,而是作为一般违法行为处理。在中国,家庭是一个意义广泛的概念。
但从法律上讲,正式意义上的家庭是指一个家庭,即同一户籍成员的集合;从实质意义上讲,家庭应该是血缘关系、婚姻和法律虚构形成的血缘关系群体,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我们在这里应该坚持实质性的标准,这个标准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就是同居关系和一些不同居或者不同居的亲属也应该包括在内。作为离婚批准的法定情形,家庭暴力的客体不限于配偶,而侵害子女、老人等家庭成员的行为也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作为离婚批准的法定情形。
其次,有三种行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解释一“以列举和概括相结合的方式界定家庭暴力的方式,包括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然而,这些行为只是强制性的。虽然规定了其他措施,但也应解释为与上述列举类似的行为,显然不够准确和全面。
非强制不作为行为虽然不会造成人身伤害,但会造成精神伤害,如故意不作为、将第三人公开带入房间等。它是一种精神暴力,其危害不一定小于身体伤害。此外,经济控制也是精神暴力的行为方式之一所谓经济控制,是指通过控制家庭成员的经济来源和支出来控制其人格的目的。事实上,这是对家庭成员人格尊严的侮辱和践踏。这种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但却常常被忽视。性暴力、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之所以被认为是家庭暴力的行为类型之一,是因为这种暴力更隐蔽,需要强调。
从实质意义上讲,家庭应该是血缘关系、婚姻和法律虚构形成的血缘关系群体,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我们在这里应该坚持实质性的标准,这个标准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就是同居关系和一些不同居或者不同居的亲属也应该包括在内。作为离婚批准的法定情形,家庭暴力的客体不限于配偶,而侵害子女、老人等家庭成员的行为也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作为离婚批准的法定情形。
那就不算了,我觉得家暴是单方面的打架。
而侵害子女、老人等家庭成员的行为也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作为离婚批准的法定情形。
首先,行为的主体和客体是家庭成员。”解释一“明确指出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一定有害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