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可以证明其享有先用权B在原范围内的生产(年产6000件),这个是不侵权的;但是后面的扩产部分,就是侵权的是指专利申请前,已经有人做好制造或者使用的必要准备,则在批准申请人的专利权之后,上述人员仍可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或者使用的权利。国际上一般都把“先用权”当作不能视为侵犯的专利情况之一。
不侵权。每年6000件。
A专利申请前,B做好制造或者使用的必要准备,则在批准申请人A的专利权之后,B仍可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或者使用的权利。每年6000件,而不是每月1000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