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09年12月23日,接受B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专用设备

2024-05-06 16: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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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编制A公司接受B公司投入设备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
贷:实收资本468
(2)计算A公司2010年度应计提的折旧额
400*(1-5%)/5=76
(3)编制A公司计提2010年度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76
贷:累计折旧76
(4)计算A公司处置设备的净损益
300+51-(400-152)-51=52
(5)编制A公司处置设备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处理 248
累计折旧 152
贷:固定资产400
借:银行存款 351
贷:固定资产清理 24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51
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收益52

回答2:

合同约定该设备的价值为400万元,假定合同约定的固定资产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8万元,经约定A公司接受B公司的tourism资本为468万元。
(1)
借:固定资产4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
贷:实收资本468
A公司收到该专用设备后立即投入基本生产车间使用。该专用设备估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经残值率为5%,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
年折旧率=(1-5%)÷5×100%=19%
年折旧额=400×19%=76万元
(3)2010年计提折旧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76
贷:累计折旧76
2011年12月8日,A公司将上述设备对外出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额为51万元,已通过银行收回价款。
(4)处置资产净收益=300-248=52
(5)会计分录
处置
借:固定资产清理248
借:累计折旧152(76×2)
贷:固定资产400
变价
借:银行存款351
贷:固定资产清理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结转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52
贷:营业外收人-处置固定资产收益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