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向劳动监察求助或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没有营业执照的单位,属于非法用工单位,非法用工单位方式事故导致员工工伤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进行赔偿。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可采用两种途径维权:
一、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二、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有证人证言也是可以的,你可以向当地机关申请工伤认定的,让劳动局出门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无营业执照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见评论:
工伤是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的,没有营业执照就不是合法的用工主体,那你与这个工厂也就没有劳动关系可言,这种情况只能走民事诉讼的途径。
劳动局就不要去了。。直接法院起诉,属于非法用工,以人身伤害起诉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