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功能是指地下水的质和量及其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变化,对人类社会和环境所产生的作用或效应,主要包括地下水的资源供给功能(简称“资源功能”)、生态环境维持功能(简称“生态功能”)和地质环境稳定功能(简称“地质环境功能”)。其中地下水的资源功能是指具备一定的补给、储存和更新条件的地下水资源供给保障作用或效应,具有相对独立、稳定的补给源和地下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地下水的生态功能是指地下水系统对陆表植被或湖泊、湿地或土地质量良性维持的作用或效应,如果地下水系统发生变化,则生态环境出现响应的改变;地下水的地质环境功能是指地下水系统对其所赋存的地质环境稳定具有支撑或保护作用或效应,如果地下水系统发生变化,则地质环境出现响应的改变。
地下水功能评价是为充分发挥地下水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地质环境功能的整体最佳效益,实现地下水可持续利用和有效保护生态及地质环境的重要基础;也是地下水资源评价工作的延伸和拓展,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前提;还是完善或调整监测网络和科学管理体系的科学依据之一。
地下水功能评价的对象应该是一个完整的地下水循环系统,本次研究的对象盆地孔隙地下水系统即是这样的一个地下水系统。该系统是由驱动因子(记作D)群、状态因子(记作S)群和响应因子(记作R)群组成的“驱动力-状态-响应”(DSR)体系。在盆地的地下水功能评价中,遴选和确定主要影响因子及其性质是构建评价体系重要基础工作。
最终的地下水功能评价体系由系统目标层、功能准则层、属性指标层与要素指标层4个层次结构组成。地下水功能评价结果的主要影响因素为研究区盆地的功能评价分区方案、评价指标的选择、评价指标在各评价分区内的取值,以及评价体系内各层次的要素间的相对重要性在各评价分区内的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