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的范围: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统称为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其中,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今年定向“四个项目”人员考录条件的,仅指大学生村官聘期届满后自然解聘、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截至目前解聘不满2年仍未就业的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按团中央或团省委下达的计划派遣、并持有团中央或团省委签章的服务证的人员,各高校自行派遣的人员不属此列)。
二、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服务期的规定: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即“大学生村官”)的一个聘期为3年,最多不超过2个聘期;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服务期为3年;
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为2年;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西部志愿者”)的服务期有1年也有2年,根据中央关于统筹四类人员的政策规定,对西部志愿者,无论属于中央计划还是省内计划人员,统一执行2年的服务期,满1年服务期的西部志愿者在本次考试中视为未满服务期。
服务期的计算精确到月。
若服务期未满,是不能以四项人员身份报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