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活动中,是否可以顺便自费旅游,这本身是个问题。 二、至于费用的处理,这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 原则上,公务活动过程中,在休息时间内,当事人自费旅游不影响工作的,应当是允许的,不过,如果是接待单位以个人名义且以个人自费的方式来接待,恐怕很难自圆其说的。究其原因,必然涉及一个今后的利益输送问题,在现在的纪委调查组面前,这种操作手法也是很难过关的。
这应该属于违规违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