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给非企业单位或非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但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滞留”:
由于非企业单位或非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认证,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提示为”滞留发 票“:有存根联信息(一般纳税人开 票方通过抄报税的方式将存根联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相关的抵扣联信息(因为非企业单位或非一般纳税人不认证)与存根联比对,存根联信息一直滞留在稽核系统中,无法核销,产生大量数据。次年的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滞留发 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不 抵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