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走司法程序,涉嫌敲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
1.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2. 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7.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8.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实在无法协商,就让对方起诉好了,法院判多少你给她多少,切记把你为对方垫付的资金明细及凭证留存好。
只能上法院了。
全责是交警判的还是你自己认的?全责不要自己认,让交警判定,判完之后要赔多少钱有保险公司处理,是根据条款和法律依据来的,不能她说要多少就多少,如果有相关治疗费用清单,证实确实是五万就交给保险公司去判断是否真实,应该给的费用保险公司会计算好。
报保险没全险的话让他去医院保险全报不要掂钱给你要就说没有他要告你就让他告让他叫保险公司一起搞不要和家属见面家属不同意就给他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