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冈镇历经多次行政变更,新中国成立后,属阳江县第四区。1953年5月改称第十区。1956年12月改为平冈区。1958年10月与白沙乡的七个村成立东风人民公社。1958年12月改为平冈人民公社。1961年底,平北、溪头两人民公社划入平冈人民公社。1962年6月,划出溪头人民公社。1963年2月,撤区并大公社,仍称平冈人民公社。1975年5月,分出埠场人民公社。1983年11月,撤销人民公社,重建区、乡行政体制,称平冈区。1987年2月,撤区,建立乡镇,设立为平冈镇。1988年1月,阳江撤县建市,平冈镇划归阳东区管理。1990年10月,从阳东区划出,划归江城区管辖。1994年8月,平冈镇从江城区划出,归阳江港管辖;1995年11月复归江城区管辖。 2008年8月从江城区划出,划归高新区管辖。平冈镇下辖村:北宿村,村头村,河东西村,平东村,旦祥村,良朝村,周村村,麻梨村,元头村,黄村村,大魁村,松中村,廉村村,石柱村,沙头垄村,东一村,百禄村,五羊村,石庙村,洋边村,东二村,那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