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这个故意伤害案件会怎么判”:
(1)故意伤害(重伤),法定刑是3-10年。你弟弟和另外2人共同故意伤害,属于共同犯罪,虽然头部那一下不是你弟弟打的,但根据共同犯罪人对全部罪行负责任的原则,你弟弟也应和其他2人对重伤后果共同承担责任,只是头部重伤不是你弟弟打的,有可能从轻。
(2)另外,你弟弟05年出狱、距再次打人犯罪时不满5年,而且前后两罪都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且都是故意犯罪,属于累犯,不能缓刑、不能假释、判刑时会从重。
附: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还想问一下如果医药费给了,和原告和解,原告也写了谅解书的情况下,法院还会判陪原告钱吗”:
(1)虽然是重伤,但民事赔偿部分仍然可以和受害人协商解决:只要受害人同意接受你家只赔偿医药费、同意谅解,法院不会再就民事赔偿部分判决让被告拿钱,但这需要受害人撤销附带民事诉讼,如果不撤销、受害人在拿到你家的赔偿后仍然坚持让法院按规定判决赔偿的,法院还可能判决让被告赔偿不足的部分。
(2)建议在给受害人赔偿之前,让其撤销附带民事起诉、然后签定赔偿协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三人结伙将张XX打成重伤,你的弟弟虽然不是主犯,但其是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系刑法规定的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如果你们以就民事赔偿和原告达成共识,原告也同意和你们和解,法院就不会就民事部分再判你们赔偿了,依法对刑事部分还可以从轻处罚。
一般司法实践中,此种案件认定为共同故意伤害,即共同承担侵害后果。也就是都按重伤害起诉。但是具体谁造成的结果可以作为一个量刑情节考虑。
庭审前如果能够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一般也是作为一个量刑情节的。法院不会另判赔偿。
重伤害起刑3年,如果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话,可以判缓刑。这就要你们到法院去运作了。但是前提得是被害方谅解,公诉机关不抗诉。
除了那一酒瓶,其他人是否打过他的头,现在是不是没法说清楚?也就是说,他的重伤究竟是酒瓶砸的还是拳脚打的,无法认定。所以,一般这类案件会直接认定你弟弟构成故意伤害,重伤是三到十年,根据悔罪态度以及其他酌定情节,法官会在限度内做一个裁量。
另外他的前科是什么,请你说明一下。还有就是执行完毕是否达到五年。
最后就是案件进入到什么阶段了,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审判?请你补充清楚。
这完全取决于你家肯为你弟花多少钱,这里是中国,你又不是不知道潜规则。
你的先给事主花钱,直到人家满意为止。然后给预审花钱,还有法院。人家天天玩法律,只要你肯花钱什么事都能摆平。
钱花到了判2缓3,要不然来一个寻衅滋事,团伙作案,重伤,累犯。9-13年吧。
给予一定的罚款和刑事拘留
最好请个律师 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