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改为县级市就是在1988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滕县,建立滕州市(县级)。
隋朝、开皇六年(586年),改蕃县为滕县。开皇十六年(596年),升滕县为滕郡,郡治滕县;不久又将滕郡改为滕县,县治在蕃县故城
1988年撤县建市,命名滕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