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与假期工资分别计算,累计结算。
员工请假时间的工资,应当按照假期工资计发办法计算。事假期间不发工资;病假期间,按病假工资计发办法支付病假工资,按劳动部《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病假工资支付办法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探亲假、年休假、婚丧假、产假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员工出勤期间的工资报酬按劳动合同的遇到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分配办法计算。
员工当月工资有假期工资与出勤工资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