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时需要准备的证件,对于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医院也会存在差异,一般情况下,常常需要准备身份证、准生证、医疗保险、户口本等。
1、身份证:携带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以证明孕妇的身份。如果由于特殊情况身份证不在身边,可使用护照、户口等证明材料自证;
2、准生证:如果首次妊娠,孕妈妈需携带准生证的原件和准生证的复印件。准生证指的是一孩生育登记单,如果准备生育二胎、三胎,需要准备多孩生育登记单。但是不同的地区,对于准生证的要求有所差异;
3、医疗保险:如果孕妇有医疗保险,需要准备医保卡的原件。在报销时还需要复印病历,一般来说需要复印手术记录、分娩记录、病案首页、出院小结、诊断书,以及住院期间的费用明细等,具体需要准备报销的材料,不同的单位和医疗机构有不同的要求;
4、户口本:生完孩子后需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因此生孩子的时候,最好能将身份证和户口本都带着。
生孩子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需要办的证明有:父母双方的婚育证明、准生证、出生证和落户口。
主要办理机构为: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母亲户口所在地妇幼保健站、新生儿出生医院和父母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具体流程如下:
1、小孩母亲确定怀孕三个月之内,小孩父母持双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双方“婚育证明”到小孩母亲户口所在妇幼保健站开始定期孕期体检。其间,小孩父母可持保健站出具的“孕三月建卡证明”到小孩母亲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
2、孩子快要出生时,母亲由妇幼保健站转到医院,妇幼保健站为其出具“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
3、孩子出生后半个月内,小孩父母凭“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准生证”并填写医院提供的“孕妇须知”(其中,孩子姓名为必填项目,应提前为孩子起好名字),由医院出具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简称出生证)。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