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领取工伤伤残补偿金。法律对此情况没有明确规定,但该理由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应视为可以领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