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有自主择业的权利,任何企业不得强行扣留员工。一般员工只要书面通知企业,完成工作交接后就可以走了,如果企业阻挠,自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后可以直接走。
无论员工以何种方式离开,是否提前30日通知,企业都不可以克扣在职期间的薪酬。
需要注意的是,员工有没有跟企业签订限制性的协议,比如培训服务期的协议(服务期未满会有赔偿),或者被证明未提前30日通知给企业造成直接损失,如果有的话,企业可以用工资抵扣赔偿金。
如果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下列情形作为离职理由,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可以提前通知单位辞职,到期离职时,单位应该按出勤日结算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签了合同按流程提前一个月递交离职报告,没签直接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