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人们通常把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相混淆,以致造成对公司设立的误解,不能正确地认识公司设立的法律性质、公司设立过程中责任的特殊性和设立中公司特殊的法律地位。事实上,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二者并不相同,其区别主要如下: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成立则是指公司在实质上依公司法组织设立,完成申请设立登记程序,经登记机关审核发给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
一、公司变更又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工商变更,一般包含公司名称变更,公司法人股东等人员变更,股权架构变更,经营范围变更以及注册资金变更等等。
二、涉及重大事项变更的情况,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才可以办理,例如公司名称、股权架构等。
三、公司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有:
1.公司名称变更(含公司名称变化或升级);
2.公司法人高管变更(企业法人代表及高管信息变更);
3.经营范围变更(含新增或删减经营项目范围);
4.公司地址变更(含同区变更和跨区变更);
5.公司股东变更(含股东和股权信息变更);
6.注册资金变更(含企业注册资金增资、减资)。
四、公司变更所需材料大致如下:
1.涉及变更的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线上办理的则提供相关人员网银;
2.公司变更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公章;
4.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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