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民法通则还是文物法,相关的规定都是上交文物应给予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所以一旦上缴,基本上都会给一个用于表扬的荣誉证书。至于奖励额度,因为相关法律立法较早,多年未变,所以额度很低,没改的原因,因为有人认为,这种行为应该以精神奖励为主。以往经历,奖励100元到10000元都有,而且还要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而定。
村民意外发现国宝级文物,上交国家奖励一铁盆,盗墓贼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