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第5.2.4条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第5.2.5条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一般,出入通道,现场的加工制作区,距离较近的办公生活区等 (应该是双层硬防护)。除此外就可以用单层或其他的防护措施。
你的高度在24米以下现场的加工制作区、生活区是可以设单层硬防护层的,但是 可能坠落物件范围内的通道应设双层硬防护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