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规定,区别在于,刑法对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规定侧重于刑事责任,而民法对正当防卫、竖锯避险侧重于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八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楼主。。你这个问法是有问题的。。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发生是两法都适用的,说的容易理解点就是一个是从民事角度讲的,一个是从刑事角度。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害,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该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民法通则第128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129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不当措施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累啊。。。看一下你就明白了。。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旨在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如下:
1.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只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则包括人的不法侵害和自然力量、以及人的生理、病理疾患。
2.损害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针对不法侵害人,损害的是不法侵害人的利益,不允许损害无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紧急避险行为损害的是与造成危险无关的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3.行为限制不同。正当防卫只要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就可以实施。紧急避险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行。
4.行为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既可小于也可大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其限度标准是要求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且未明显超过不法侵害。紧急避险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而不能大于或等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5.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的法定权利。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
望楼主采纳。谢谢。
看对方是刑事犯罪还是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