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决书是由谁来拟写完成的?

2025-05-13 21:10:2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法院的判决书,一般主审法官来起草,然后庭长检查,之后再盖章,来完成的。
  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种重要法律文书,是法院在案件审结后,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实体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结论。

回答2:

法院判决书通常是由主审法官,按照判决书的既定格式,并结合起诉状和庭审笔录的内容拟写。
之后,通常是由另一位法官或庭长校对一下,并签名,之后,再由主管院长签名,之后就是交付打印,送达。
如果判决书中出现了笔误,法院通常会再下达一个专门的裁定书,予以更正。
仅供参考。

回答3:

不是,是有书记员拟稿,主审做决定

回答4:

通常是书记员草拟,法官修改。

回答5:

一般都是主审法官拟定以后再交给我审查、签字,盖章后交给送达组执行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