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决书,一般主审法官来起草,然后庭长检查,之后再盖章,来完成的。
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种重要法律文书,是法院在案件审结后,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实体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结论。
法院判决书通常是由主审法官,按照判决书的既定格式,并结合起诉状和庭审笔录的内容拟写。
之后,通常是由另一位法官或庭长校对一下,并签名,之后,再由主管院长签名,之后就是交付打印,送达。
如果判决书中出现了笔误,法院通常会再下达一个专门的裁定书,予以更正。
仅供参考。
不是,是有书记员拟稿,主审做决定
通常是书记员草拟,法官修改。
一般都是主审法官拟定以后再交给我审查、签字,盖章后交给送达组执行送达。